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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臨汾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40900012775903Q\2024—00010 |
標 題: | 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文 號: | 臨政發〔2024〕10號 | 發布日期: | 2024-11-05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臨汾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室、委、局,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進美麗山西建設的實施意見》《山西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和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標本兼治打好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三個努力成為”總體判斷,按照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認真聚焦我市煤矸石、粉煤灰、鐵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歷史堆存量大、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不足,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棄物等利用處置問題,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進一步遏制增量、削減存量、摸清余量,著力補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短板,牢牢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統籌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與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創建“無廢城市”,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西貢獻臨汾力量。
到2025年,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明顯下降,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顯著提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均達到100%,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明顯。到2027年,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在2025年基礎上進一步下降,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力爭超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固體廢物現代化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聚焦重點行業,開展工業固廢防治攻堅
1.推動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加強差異化精準管控,嚴格固體廢物產生強度大、利用處置難的項目準入管理。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依法依規淘汰涉及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將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作為衡量資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維度,倒逼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生產工藝及污染防治設施改進升級。推動工業固體廢物重點產生和經營單位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對煤炭、電力、金屬冶煉、焦化、化工、電鍍等重點行業企業、年產100噸以上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以及危廢經營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2025年底前完成一輪審核工作。大力培育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綠色園區。(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強化煤基固廢源頭減量措施。嚴格控制煤礦開采采高、掘高,減少破巖厚度,鼓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提高煤炭資源采出率,降低煤矸石產生強度。推動煤礦井下矸石智能分選和充填系統建設,在已建成古縣、鄉寧縣2個煤礦井下充填系統基礎上,重點推進堯都區、洪洞縣、蒲縣相關企業開展返井充填開采,減少矸石出井量,鼓勵洗選矸石優先用于井下充填。加強5座燃煤電廠燃燒過程管理,研發及推行新型燃燒技術,提升燃燒效率,降低粉煤灰產生強度。改進燃煤電廠脫硫技術,推廣脫硫劑消耗強度低、可循環使用的脫硫技術,減少粉煤灰產生量、降低腐蝕性。(牽頭部門:市能源局;配合部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采取非煤礦山尾礦減量措施。引導鐵礦、金礦等非煤礦山企業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鼓勵非煤礦物獨立洗選企業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合理選擇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資源,減少尾礦產生。(牽頭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4.推動綜合利用基地和產業集群建設。根據全市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特別是煤矸石、粉煤灰的產生及區域分布特征,制定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發展規劃,打造一批發展效果好、創新活力強、產業后勁足的煤基固廢綜合利用產業集群。全面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積極申報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到2025年,新增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7%。到2027年,建成3—5個成規模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集群區,新增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5.創新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以煤基固廢建材規模化利用為切入點,扶持綜合利用潛力大、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上馬一批能與其形成上下游產業互補、嵌入其產業鏈發展的煤基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帶動煤基固廢綜合利用產業發展。通過培育龍頭企業、打造中小企業,形成大中小企業緊密配套、產業鏈上下游緊密銜接、協同發展的產業鏈生態。(牽頭部門: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6.加快固廢多元化綜合利用。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引導、鼓勵企業加快推進煤矸石等工業固體廢物在發電、生產建筑材料、有價組分提取、回收礦產品、制取化工產品、筑路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加強大摻量和高附加值產品應用推廣,引導、鼓勵企業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化推廣產品應用,著力提升煤基固廢在生產纖維材料、微晶玻璃、超細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廢基高性能混凝土、預制件、節能型建筑材料等領域的利用水平。鼓勵浮山縣、曲沃縣、翼城縣、襄汾縣發展利用鐵礦采選廢石、尾礦制備砂石骨料、干混砂漿等綠色砂石項目。(牽頭部門: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臨汾公路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7.拓寬煤基固廢大規模消納渠道。開展全市損毀土地調查評估,建立可實施生態回填的損毀土地清單。以縣(市、區)為單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結合轄區內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增量消納和存量治理需求,統籌規劃和推進煤基固廢用于采煤沉陷區、采礦坑等損毀土地治理。探索開展煤基固廢用于植被覆蓋率低、水土流失嚴重的自然荒溝的生態回填和修復治理。推動煤基固廢用于回填損毀土地、荒溝等的政策、調查評估技術要求和環境保護技術規范的制定出臺,嚴防對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二次污染。力爭到2027年,實現工業固體廢物“產、用、處”平衡。(牽頭部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8.加大綜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以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廢為重點,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扶持激勵政策落實。探索建立煤基固廢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品使用推廣力度,依法依規取締黏土磚生產,在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鼓勵優先使用煤基固廢綜合利用產品。(牽頭部門: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9.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場排查整治。深入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建立完善環境監管全口徑清單和問題堆場清單,推動落實屬地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一點一策”、分級分類推進整改整治。鄉寧縣、蒲縣、古縣等煤矸石堆場數量多的縣要率先完成整改整治工作。浮山縣、襄汾縣、翼城縣要定期開展尾礦庫生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嚴格落實尾礦庫管理有關規定,確保總數只減不增。持續推進黃河流域“清廢行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傾倒行為。到2027年,全面完成以黃河流域為重點的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工作。(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10.強化工業固體廢物全流程環境管理。建設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數據庫,完善重點監管企業清單,嚴格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管理。健全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臺賬、標識標志、污染防治要求等制度體系,優先在煤矸石、粉煤灰等產生強度大的企業開展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管。推進退役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型固體廢物回收處置。(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實施分類回收,開展生活垃圾防治攻堅
1.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系統,統籌規劃布局中轉站點,有效銜接分類投放端和分類處理端,提高分類收集轉運效率。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鼓勵以鄉鎮為單位建設有害垃圾分揀中心,構建城鄉融合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0%及以上。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穩步提升。(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配合部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積極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資源回收集散場地和分揀處理中心,強化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網絡和再生資源回收網絡的“兩網融合”,積極發展共享經濟,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以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為契機,加快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產生的固體廢物回收循環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及以上。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穩步提升。(牽頭部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穩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面貫徹落實《山西省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加快推進臨汾市環境產業園區二期以及洪洞縣、侯馬市、霍州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推進現有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升級改造和污染防治,持續提升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加大在用垃圾填埋場規范化運行監管力度,強化滲濾液、填埋氣等二次污染治理。到2025年,城市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到2027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有序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全面落實國家、省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持續推進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減量,有序推廣塑料替代產品。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加強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處置。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廣可循環綠色包裝應用。到2025年,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力爭到2027年,塑料污染得到根本控制,電商快件實現不再二次包裝。(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圍繞綠色生態,開展農業廢棄物防治攻堅
1.推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行動,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鼓勵和引導農民采用增施有機肥、秸稈還田、種植綠肥等技術,持續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深入推進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區和高標準農藥減量增效示范基地建設。到2025年,化學農藥使用量不高于“十三五”期間平均使用量,化肥使用量持續減少。力爭到2027年,化學農藥使用量不高于“十四五”期間平均使用量。(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推動農牧循環發展。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動建立受益者付費機制。因場施策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處理設施,打造種養結合提升縣和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縣。加快建成以集中處理為主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3%以上,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率穩定在80%以上(大型養殖企業采用符合農業農村部規定的自行處理方式除外)。力爭到2027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4%以上,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率穩定在90%以上(大型養殖企業采用符合農業農村部規定的自行處理方式除外)。(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提升秸稈綜合利用能力。開展秸稈科學還田和高效離田,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因地制宜優化調整秸稈綜合利用結構,培育第三方服務主體,開展秸稈收儲中心示范建設。以玉米、小麥主產區為重點,打造一批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加大秸稈資源化利用先進技術和新型市場模式的集成推廣,推動形成長效運行機制。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力爭到2027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2%以上。(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提升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水平。以回收、處理等環節為重點,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農戶參與的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推廣普及標準地膜,推進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探索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試點縣建設,推動行政村建設農藥廢棄物回收點、縣(市、區)建立集中收貯轉運站。鼓勵并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當地農藥包裝廢棄物、廢舊農膜回收處理工作。到2025年,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力爭達到80%以上。到2027年,農膜回收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較2025年穩步提升。(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倡導綠色低碳,開展建筑垃圾防治攻堅
1.推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主體責任,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和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0%。到2027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較2025年穩步提升。(牽頭部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促進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納。科學布局移動式資源化利用設施,配套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實現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探索資源化利用相關產品準入及保障機制,推動在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中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開展現有建筑垃圾填埋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生態修復。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并逐步關閉原有建筑垃圾填埋場。到2027年,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穩步推進。(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加強建筑垃圾產生、轉運、調配、消納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全過程管理,實現工程渣土(棄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等不同類別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把建筑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利用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確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填埋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和規模。(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強化其他垃圾管理管控。加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信息的監督管理,進行跟蹤記錄并向主管部門通報。嚴格管控各級各類實驗室產生的固體廢物,實施依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推進電力、水泥和綜合利用企業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等,替代煤炭等資源,有效緩解“垃圾圍城”。(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實施全程管控,開展危險廢物防治攻堅
1.加強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建設。總結小微企業收集試點經驗,持續推進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推動建立規范有序的社會源、分散工業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收集處理體系,依托現有建成的危險廢物小微收貯企業,兼顧收集各周邊縣(市、區)的小微企業產生的量小、種類繁雜的危險廢物。鼓勵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重點服務小微企業,同時兼顧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及社會源產生的危險廢物。開展工業園區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工作,推動收集轉運貯存專業化、規模化,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到2025年,危險廢物收集覆蓋率達到100%。(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落實國家、省關于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許可證豁免管理的相關政策要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開展可利用類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結合我市危險廢物現狀產生情況及預測產生量,統籌規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鼓勵探索飛灰、煤化工殘渣如雜鹽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項目建設,補齊部分低價值、難處理的特殊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能力不足的短板。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匹配性效果評估,引導資本有針對性地投入利用處置能力不足的各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工業園區(開發區、工業集聚區)、集團企業結合自身危險廢物產生情況,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推進現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提標升級改造,推動高水平利用處置。到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滿足本地區中長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需求。力爭到2027年,特殊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提升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加強固體廢物管理機構建設,根據工作實際,充實基層專業技術力量,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合作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態勢。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持續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智能化水平。加強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加強廢鉛蓄電池收集利用過程環境監管。(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能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提升保障能力,全面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1.完善法規規劃。探索制定《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細化固體廢物管理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十四五”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情況進行評估,編制“十五五”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規劃,統籌推進污染防治工作。(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定期公布信息。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上一年度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能力、利用處置狀況等信息,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郵政管理局)
3.建立評價制度。按照國家、省要求,建立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相關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根據評價結果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建設管理平臺。探索建設全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平臺,與產廢企業、單位連接,實時掌握固體廢物產生、運輸、收集處置等環節信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固體廢物監督管理能力。(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5.創建“無廢城市”。啟動“無廢城市”創建工作,編制“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力爭2027年前加入建設序列,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稅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6.建設“無廢細胞”。以“無廢園區,無廢集團、無廢工廠、無廢校園、無廢機關”等單位為重點,積極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無廢細胞”創建,形成覆蓋工業源、生活源固體廢物的綜合管理模式,推動實現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到2025年,力爭培育建設10個以上“無廢細胞”。到2027年,“無廢細胞”建設數量進一步提升。(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稅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固廢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攻堅行動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對照市級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二是細化分解任務。市直有關部門要將工作任務落實到科室、單位,分解到責任人,系統全面推進。同時,要建立工作臺賬、項目清單、責任清單,定期調度進展,及時通報問題,并監督整改到位,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三是強化政策扶持。市、縣兩級財政、工信等部門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全力扶持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四是加強科技支撐。各縣(市、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持續健全完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五是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新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宣傳報道。六是嚴格考核問效。按照國家、省要求,建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考評獎懲機制,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和部門,分別采取提醒、督辦、約談、提交問責等措施,監督履行工作責任,落實工作要求,同時,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重點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體系,嚴格實施評分考核。
相關附件: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臨汾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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