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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二手房個稅從1%到20%的突然調整的問題

2023-01-11
標題 關于二手房個稅從1%到20%的突然調整的問題
寫信時間 2023-01-09 回復時間 2023-01-11
請求類型 求助 回復狀態 已回復
回復單位 侯馬市人民政府
留言內容 新的政策實行,讓我們即將辦理二手房過戶的人措手不及,現在所有手續都辦理完,但是到過戶的時候,個稅從1%改為差額的20%,如果差額為20w,那么需要繳納的個稅將會變為4w。我們只是一個普通的市民,如果這個政策能夠提前通知大家,大家也不會卡在上不上下不下的局面,但是又只能等著,而且時間不知道到多會了,希望市長能夠收到,能夠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有這樣問題的太多了,我有個諫言:二手房過戶個稅繳納從1%改為20%的差額暫緩執行,然后有個日期前辦理完畢,讓中間最難受的剛需買家們能夠度過這個困境,這個情況估計說出了很多二手房即將過戶人們的心聲。--來自一名特別著急又無可耐何的普通市民
回復內容 侯馬市稅務局回復:1.根據省局下發的風險提示要求:我局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代開發票環節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晉稅函〔2019〕116號)規定,現對于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必須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稅率據實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得按照房屋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收;2.根據省局下發的風險提示要求:我局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代開發票環節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晉稅函〔2019〕116號)規定,現對于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必須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稅率據實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得按照房屋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收。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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